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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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答辩工作通知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4    阅读量:
  •    各市州教育(体)局,长沙师范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20〕110 号) 文件要求,现将做好 2020 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经各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初审,各市州报送,省教育厅职改办资格复核通过,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参评对象。
          二、答辩时间
         2020 年 11 月 28 日。
          三、报到时间、地点
          答辩人员须于 11 月 27 日 15:30—17:00 到长沙师范学院南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报到(南校区地址:长沙市星沙经济开发区特立路 9 号,地理位置及乘车线路示意图见附件 3)。
          四、答辩组织
         1. 请报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相关单位负责通知有关答辩对象。各市州教育(体)局负责通知本市州参评对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负责通知本单位参评对象。
        2. 长沙师范学院负责答辩报到工作,包括接待答辩对象报到、签发《答辩通知单》、接送答辩人员等工作。
         五、答辩要求
       答辩主要考察和了解答辩对象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水平、社会服务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情况。由专家提问,答辩对象作答,高级讲师申报对象答辩时间 8 分钟。正高级讲师申报对象答辩时间 12 分钟,其中,回答规定问题不超过 10 分钟;专家自由提问和申报对象作答不超过 2 分钟。
         六、答辩程序
         1.答辩对象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时到指定的地点 报到,11 月 27 日 17:00 统一抽签,确定答辩顺序,领取《答辩通知单》。
         2.11 月 28 日答辩对象凭《答辩通知单》参加答辩。答辩对象提前 10 分钟由联络员引导进入答辩准备场地,破格答辩对象提前30 分钟进入答辩准备室。联络员当场开启密封袋,将题目交答辩对象进行答辩准备,准备时间结束后随即开始答辩。
        3. 答辩完毕后,由联络员引导离开答辩室,前往休息室候车,离开评审场地。
        七、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 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前往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2. 答辩对象因公出国或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进行现场答辩的,由所在市州教育(体)局和单位提供书面证明和本人有效联系方式,于 11 月 26 日中午 12:00 前报送或电子稿报送至我办, 经我办同意后,在规定答辩时间内由专家组采取电话方式进行远程答辩。若因答辩对象本身的原因,或因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致使在规定的时间内专家组无法实施电话远程答辩的,答辩记零分。
        八、其他事项
        1. 各市州教育(体)局,省属中等职业有关学校应明确专人负责本地区和单位参加答辩对象的组织与联络工作,填写《答辩对象有关情况回执》(见附件 1),核实参加答辩对象的有关信息,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填写《答辩对象信息表》(见附件 2),于 11 月 25 日中午 12:00 前报送或发电子稿至我办。
       2. 请各教育(体)局和省属有关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提醒述 职答辩对象,切实注意安全。
       3 . 省教育厅职改办联系人: 肖炳林, 联系电话:
    18973134103、18973134052,电子邮箱:hnsjytzgb@163.com。长沙师范学院联系人:沈敦忠,联系电话:13873109012。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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