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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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 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7    阅读量:
  • 关于印发《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开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我市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试行)》(湘人社规〔2020〕1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61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现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全面增强公共服务本领为重点,突出政治训练、政治历练,强化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大局,坚持分类分级、全员覆盖,坚持精准效能、按需施训,坚持联系实际、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教、从严管理,增强培训的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培训类型和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专项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专业科目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四、学时要求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度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60学时。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专项培训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培训完成期限、天数或学时等要求执行。
          五、培训方式
          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采取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以线上培训为主的方式开展。
       (一)线上培训
         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招标面向全国选择3家网络培训机构,为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课程网络培训服务。
    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如下:
       1、 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网址:http://hn.ischinese.cn,服务电话:4008434678
       2、 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网址:https://hn.webtrn.cn,服务电话:4000007186
       3、湖南开放大学(原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网址:www.hnsydwpx.cn,服务电话:0731-82821099
       2021年度公共科目培训内容由上述3家网络培训机构提供,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为2021年度公共科目必修内容。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自主选择进入上述网络培训机构学习,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指定其中一家网络培训机构提供线上培训服务。
      (二)线下培训
    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线下培训。其中,专业科目的线下培训报主管部门备案,公共科目的线下培训报同级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如实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线下培训备案表》(附件1)。鼓励整合本地本系统教育培训资源,可委托符合条件的市县党校、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教育培训基地(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卫健系统干部(医务人员)教育培训基地(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及市青年农民培训中心(永州工贸学校)等教学培训机构,承担教学培训任务。
         六、培训管理
    市、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运用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建立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s://hnxxpt.zgzjzj.net)对管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登录“管理平台”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自主选择全省统一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学习,“管理平台”将自动计算相关学时数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线下培训的,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将学时数据上传至“管理平台”。当线上培训学时与线下培训学时累计达到规定学时,“管理平台”将自动生成培训合格证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的学时,与参加全省统一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学习取得的学时互认。学时认定根据省厅制定的认定办法执行。
         七、工作要求
       ()深化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及事业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承担好主体责任,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事业单位和各类培训施教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须登录“管理平台”完成注册,并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于2021年7月前登录“管理平台”完成个人注册,完成注册后按要求参加各类培训。
       (二)严格管理,注重结果运用。事业单位要按照《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建立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档案,督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培训各项规定,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转正定级、转岗聘用、等级晋升、考核奖励等业务,须提供“管理平台”生成的培训合格证书。
       (三)加强保障,落实培训经费。事业单位应足额安排培训经费,参照原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相关规定,加大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经费的投入和保障力度。
     (四)严肃纪律,强化监督问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经历弄虚作假的,以及不按规定组织培训、乱收费、乱发证等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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